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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物业服务管理规定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大楼内门窗、电梯、空调系统、照明、家具、给排水、太阳能、强弱电面板及线路等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Р第三十五条大楼设备维护工作实行24小时制度,在机关上班时间内,维护单位应常驻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维修工作,在机关下班时间后,由维护单位24小时值班人员继续负责相关工作。Р第三十六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操作上岗证,做好各类维修维护工作台帐记录,并定期将维修工作开展情况报总经理办公室。Р第三十七条设备维护工作标准严格按照《大楼设备维护质量标准》中的要求执行。Р消防安全Р第三十八条办公大楼消防维护工作由机场建设发展公司负责。主要工作职责为:全面负责办公大楼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Р第三十九条大楼消防维护工作实行24小时制度,维护单位不派员工驻点,但按照维护合同规定,定期对大楼内全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在接到主管单位报修后,维保人员应及时到达故障地点进行处理。Р第四十条大楼维护各单位应确保办公大楼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摆放或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Р第四十一条发生火灾时,大楼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办公大楼《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要求,疏散人群,控制现场,并通知消防救援部扑救火灾。Р第四十二条非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以外的人员未经批准,禁止随意使用、搬动办公大楼内的消防器材。Р第四十三条维保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主管部门递交消防设备检查情况报告。Р第四十四条维保单位在每年内最少组织一次维保人员对办公大楼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行动,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Р第四十五条消防器材维护工作标准严格按照《大楼消防设施维护质量标准》中的要求执行。Р附则Р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Р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肄莃莁蚆膃肃薆薂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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