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国库支付资金管理规定。Р第四十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按单位工程进行会计核算。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Р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应根据批复的额度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Р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基本建设资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Р第五十条各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项目形成的资产实行全过程管理,并设专人负责管理。Р第八章安全生产管理Р第五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推行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Р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核查有关参与方的资质和相应的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所必须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参与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所需必要投入。Р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施工安全验收制度和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Р档案资料管理Р第五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制度,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档案管理,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项目责任人责任制进行监督,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档案管理有登记、有责任、有检查监督,确保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及时、有效,安全。Р第五十五条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监理GB/T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方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遵循DA/T 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