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内墙面出现起层、开裂、空鼔、渗漏等,块材出现脱落、变形、支撑结构失效、位移、损坏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天棚(含吊顶、吊挂结构件等)Р天棚出现开裂、变形、脱落、渗漏等,吊顶出现变形、翘曲、下坠等,吊挂结构件出现松脱、失效、锈蚀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扶手、栏板等Р出现破损、断裂、脱落、连接件(墙)松动、锈蚀、污染、斑驳、褪色、老化变形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地下室Р应符合表5的规定。Р地下室维修项目Р项目Р维修Р改造Р地面、墙面Р出现起层、开裂、空鼔、翻砂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1、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2、损坏面积达到20%及以上Р天棚Р出现起层、开裂、脱落、渗漏、变色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防水层Р出现渗水,影响正常使用Р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其它共用部位Р应符合表6的规定。Р其它共用部位维修项目Р项目Р维修Р改造Р门、窗Р出现构件变形、玻璃和配件损坏、油漆变色、斑驳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共用设施设备Р总平环境设施Р道路、停车场Р应符合表7的规定。Р道路、停车场维修项目Р项目Р 维修Р 更新Р 改造Р道路基础Р1、基层沉降,出现裂缝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2、其它原因(如爆管等)造成道路基础损坏Р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新建、扩建、改建Р路面及装饰层Р1、出现裂缝、空鼓、积水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2、其它原因(如爆管等)造成路面及装饰层损坏Р1、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2、损坏面积达到50%及以上Р交通标识、画线Р出现脱落、模糊、无法辨识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1、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2、损坏率达到50%及以上Р新增Р灯饰等附属设施Р出现锈蚀、脱落、零部件损坏等,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Р1、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Р2、钢铁部件5年及以上全面翻新,竹木部件3年及以上全面翻新Р新增、扩建Р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