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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试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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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Р10、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含原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Р(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或同等奖项)前三名的;Р(2)任现职以来,承担县(市、区)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及重点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Р(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的。Р11、竞聘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级岗位应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Р四、直接竞聘条件Р12、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以上业绩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Р13、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本《意见》第七条(1)至(3)项之一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可直接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Р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且同行公认的,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十年以上(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七年以上(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Р五、申报审批程序Р14、市属事业单位申报审批按以下程序办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向本单位申报,用人单位按岗位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将通过竞聘、考核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的各等级人选报市人事局核准。Р15、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由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Р六、其它Р16、本《意见》为指导性意见。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本《意见》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的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要求,制定贴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Р17、本《意见》中的“突出贡献”、“业绩突出”等条件,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规定。Р18、本《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Р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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