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重大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过(评上等级)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2篇; -9- (3 )省(部)级刊物、省级学会年会、省级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过(评上等级)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3篇以上。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对符合条件同时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可不经转评直接申报。第十四条机关分流人员从分流之日算起,三年内可比照同等学历人员正常申报,对任职台阶可不作要求,同时可免考职称外语。第十五条县及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研究馆员的职称外语、论文及学历要求,按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5]1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省职改办、省文化厅职改办负责解释。- 10- 附件 2湖南省群众文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建立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文化部申请群众文化专业职务靠用图书馆、博物馆职务系列请示报告的批复》(职改字[1986]16 号) 、文化部《全国群众文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等规定,制定《湖南省群众文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在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单位,以及部队、学校、社区和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申报评审群众文化系列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群众文化事业。第四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单位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任现职 5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