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岗位职务任期考核及续聘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岗位聘任单位可以选择如下方式之一:Р(1)高职低聘(保留现有专技岗位职务称号,岗位津贴降低);Р(2)降职聘用(降低现有专技岗位职务称号,岗位级别、岗位津贴也相应降低。即,完全降低一级专技岗位职务)。Р无论以何种方式低聘,都必须由岗位聘任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做出书面结论。对于降职聘用的须报学校高评委审定通过后,发文公布。Р对于降职聘用者,须与学校重新签订新岗位的“职务聘任协议”。Р2. 缓聘Р对于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采取暂缓聘任的办法(视情况降低岗位级别或岗位津贴)。由岗位聘任单位提出情况报告,报学校高评委审定。Р3. 转聘Р对于确实不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者,可以转聘到其他岗位。需要本人书面申请并按照相应规定及工作程序办理。Р4. 解聘Р若任期考核不合格,岗位聘任单位可提出解除其岗位职务的报告并报学校高评委审定。Р第十一条实行改革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考核续聘工作,按照学校批复的有关管理办法办理。Р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Р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Р附件1: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Р附件2: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要求Р附件3: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受聘人员任期考核表Р附件4:同济大学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表(专业技术类教师系列岗位)Р附件1:Р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Р(样本)Р甲方(聘任方)Р名称:同济大学Р通讯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 Р乙方(受聘方) Р姓名: 工号: Р通讯地址: 邮编: Р联系电话: 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Р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任期考核及续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同济大学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任务的需要,甲方聘任乙方为职务,岗位聘任单位为学院,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协议。Р第一条?聘任期限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