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开标的前一天(办公时间内)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Р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Р投标人应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中(详见附件部分)。并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投标保证金的汇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个人账户代替投标人进行汇款。Р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Р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七(7)天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Р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Р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Р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Р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Р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Р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Р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Р投标有效期Р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Р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