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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轮岗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25KB

文档介绍
幼儿园、九里幼儿园)教师间轮岗。Р四、轮岗考核办法Р1、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除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外,调离原工作单位。Р2、对出现安全稳定事故的责任人,除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外,调离原工作单位。Р3、中学教师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未完成所定目标任务,所代学科人均成绩位居全县初中学校后Р五名的教师;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质量检测人均成绩位居全县初中学校后五名的教师,报请县局同意并调整至镇内小学或教学点任教,镇内小学(具备初中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先进、积极进取、谦虚好学、善于创新、能力突出,在县质量检测中位居全县完全小学前十名,镇质量检测中成绩稳定且始终位居前列的教师报请县局同意并调整至初中学校任教。Р4、对小学教师在全县质量检测中、镇内质量检测中成绩差,严重影响全镇及所在学校综合成绩,以及学生家长意见大的教师予以调整;为成绩突出且相对稳定的教师积极搭建平台,安排到重要岗位任教,在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对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积极向教育局推荐,予以提拔重用。Р5、对连续在教学点任教满三年的教师,中心校按照其综合能力及所任教成绩,优秀者向完全小学调整;对工作责任心差,成绩始终得不到提高的教师调离原单位。Р6、幼儿园教师在所在园任职三年以上可进行幼儿园间轮岗。Р7、后勤人员根据其工作实绩考核,对工作完成较差的予以调整工作,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及时上报主管局追究责任。Р五、轮岗教师聘任Р中心校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综合考虑教学、后勤、餐饮、安保等工作需要,逐校核定教师编制。(各校教师岗位设置依县人劳局编办文件为准。)对所轮岗的教师及时按程序及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新的岗位聘任,确保职称岗位对应,符合上级要求。Р六、此制度在报请县局包镇干部、包片领导同意后交教体局人事股备案,从二0一四年暑期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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