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职责范围(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施工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负责现场质量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启动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2.接受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负责所需物资材料、设备、人员的落实。4.负责了解和掌握质量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质量管理机构汇报情况。配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5.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6.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7.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善后处置等工作。(二)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做出判断与决策。2.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实施行动。与上一级应急救援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4.采取有力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协调后勤物资的供应,以保障应急救援行动。5.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6.决定应急撤离;分析事故现场外受影响区域的安全性。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三)现场副总指挥主要职责为:1.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本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