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乙双方本人发生效力。若乙方将该工程转包给他人,甲方可随时将该合同承包权收回,并另行承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乙方已经施工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Р第八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拱形钢构架出现变形、扭曲,拱形钢构架、大棚焊缝开焊、裂纹、虚焊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补救措施,其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原材料及损耗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补救措施,所发生的原材料及损耗品费用,甲方在支付乙方施工费时扣除。Р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乙方施工进度及施工量预支给乙方部分施工费,待工程全部完成15日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若通过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施工费支付给乙方;若未通过验收,乙方须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补救措施,其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原材料及损耗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超过工期造成大棚使用者即下岗职工生产的,也要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Р第十条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Р第十一条乙方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包括马蹬、跳板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工程所需损耗品如电费、电焊条、切割片等,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若使用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其所需柴油由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由乙方自行解决。Р第十二条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Р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延长。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在规定的工期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每超期1天向甲方支付300元的违约金。Р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施工费结清后终止。Р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Р甲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Р乙方:Р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