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中建二局-总承包管理制度-总承包项目部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17522KB

文档介绍
在场内或场外堆放散料,均须加设围档。须撒水降尘的应按规定采取撒水降尘措施。Р6.9 施工现场的剩余料具、容器应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退出场。Р6.10 施工区域内严禁任何分承包商设置生活设施,所有分承包商生活设施均由其在场外自行解决。总承包单位在现场为分包单位只提供材料库房场地,库房搭设由分包单位自行施工。Р6.11分承包商应保持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的整洁卫生。所有进出现场车辆不得将泥砂带出现场,进出车辆做到沿途不遗撒。Р6.12 分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当地文明工地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有权按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相关规定对分承包商的不文明施工行为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至将分承包商现场负责人驱逐出场。Р七、成品保护管理规定Р7.1各分承包商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直至其施工的专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交付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管理阶段(除完成的工作已交付下道工序施工或移交相关责任主体外)。Р7.2因分承包商成品保护措施不力,保护工作不及时或不完善,给自身和其他专业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分承包商承担。Р7.3尽管分承包商做好了自身的成品保护工作,但因作业人员成品保护意识薄弱,在施工操作中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时,经总承包项目部核实后,造成的损失由该责任分承包商全数赔偿。Р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Р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为施工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的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鲁能星城九期六街区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如下:Р1、人员管理Р(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年龄必须18~60周岁之间,凡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超过 60周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发现如有违反者,将处罚责任分包单位100元/人,责任单位必须将其立即清退出场。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