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的比例来表示研发的强度。研发指标正在进一步发展成为另一个指标。本指标的主要优点是,它相对容易测量和收集。这一指标的广泛使用也提高了不同的研究之间的可比性。然而,他的一些缺陷也很明显(参见了Kleinknecht,2000的广泛审查)。首先,R&D支出仅仅是对创新过程的输入,不是结果,或者效率。第二,研发相关投入的创新支出占到了25%-50%不等。第三,研发数据往往低估了服务创新。最后,研发问卷规模小,常常是非正式的小型研发的活动,可能带来复杂的问题。几个R&D支出新的定义和改进措施已提出。首先,1992年奥斯陆的经合组织经过努力假定了有关(技术)支出新定义。它把R&D支出补充到其他六个费用类别中,即产品/工业设计,试验,市场分析/引进,培训,专利和许可证,以及创新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Felder等人,1996;Klomp,2001)。Vossen和Nooteboom(1996)声称,与企业规模和分配给创新的金额的关系是创新支出的最全面表现。这种创新的力度变量之前称为R&D强度,指的R&D支出占总销售规模(内部和外部)的比例。研发支出与创新是高度相关的。总的R&D支出,也称为R&D投资,包括内部研发,外部研发以及和大学与研究机构的合作研发(Klomp和VanLeeuwen,1999:12)。这三个方面在一起,分别形成了制造,购买或合作经营的创新投资管理决策方案。实证结果证明了这些不同的支出的重要性。在3000个德国工业企业中在3内部的研发样本比例略高于支出总额的百分之40(Felder等人1996)。对独联体国家的研究证实了这一观点:研究表明独联体企业内部研发比例至少占全面创新支出的50%(Klomp,2001)。服务的比例只有25%((Kleinknecht,2000)。这一新的指标,缺点是非研发项目在问卷中的答复率较低,答案的准确性也较低,原因是许多公司不保留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