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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制度职责程序规程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20 |  大小:414KB

文档介绍
格药品。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170、171、172、173、176条。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Р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Р内容:Р5.1 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Р5.2 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Р5.3 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Р、剂型陈列。Р5.4 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与对应符合要求内容的销售凭证一并交与顾客,同时做好销售记录。Р5.5 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Р5.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岗位以及执业药师或药师专业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Р5.7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Р5.8 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Р5.9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Р5.10 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Р5.11 销售中药饮片按照《中药经营管理制度》执行。Р5.12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Р5.13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Р5.14药品营业人员应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Р5.15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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