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地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向社会公众提供文明优质服务,维护服务区的文明窗口形象。Р2.接受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和履约情况的监督,遵守高速公路服务区有关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检查制度。Р3.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Р4.在乙方经营活动范围内协助、配合甲方完成专项活动或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抢等工作,并独立承担责任。Р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外擅自添附、搭建建筑物或擅自利用服务区的其他场地、建筑物。Р6.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Р7.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管理租赁物。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Р8.乙方应在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加油(气)站的经营权转租、转包给第三方经营或将加油(气)站财产设定抵押。Р9.乙方应足量供应汽油等车用燃料,确保高速公路上正常行车的燃油(气)供应。Р10.其他义务。Р第十条财产交接1.合同期满,乙方应将加油(气)站财产及其附属设施在期满后天内交付甲方,并确保加油(气)站财产及其附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