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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8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收社会监督。Р4、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议教育局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质检局等部门定期对中小学校和提供供餐企业(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要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Р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定期不定期地对配送的食品物资进行质量跟踪和药品残留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Р5、规范价格管理,科学合理分配资金。要建立健全物资集中配送价格管理办法,降低原料采购配送成本。建议对市场价格波动大的食品(如蔬菜),每半个月确定一次价格;对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平稳运行的食品(如粮油、肉类、鸡蛋、牛奶、糕点、水果),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之内,组织物资配送中心、计财股和纪检室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详细调查后,与配送公司负责人协调沟通后,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予以确认,该价格的时限为一个学期,即在本学期内,不管市场价格是上调或是下浮,都不得更改学期初确定下来的价格,以确保大宗物资价格的稳定性。Р6、加强配送公司监管,积极协调解决问题。依据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运转经验,建议6家物资配送公司减少成4家配送公司,肉类、粮油、蔬菜配送公司保持不变,牛奶、鸡蛋、糕点和水果3家配送公司合并为1家,以加强对配送公司的监管;建议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教育局、乡镇教育党总支和配送公司协调会,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在协调会上认真沟通并加以解决;同时对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学期中有3次综合评议不合格的供货商建议将其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Р7、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建议教育局每学期至少一次邀请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变质食品的识别、进货渠道索证、登记以及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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