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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Р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Р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续经营。Р第三条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Р第四条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Р第五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Р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Р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Р第二条要加强自律,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Р第三条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Р第四条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Р第五条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Р第六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Р第七条积极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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