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子女考取高校奖励办法Р为激励我厂职工子女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从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凡参加高考的我厂职工子女,成绩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相关规定如下:Р1 奖励范围Р1.1 东风发电厂职工直系子女;Р1.2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或免试推荐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职工子女。Р1.3 高等院校指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校、学院。Р2 奖励设置Р2.1 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为本科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Р2.2 被“一本”重点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Р2.3 被“二本、三本”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Р3 奖励程序Р3.1 由职工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附录),并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送综合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同意后给予奖励。Р4 附录Р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职工子女奖励申请表Р附录:Р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职工子女奖励申请表Р申请时间: 年月日Р职工姓名Р所属部门Р申请奖励金额(元)Р职工子女姓名Р性别Р年龄(岁)Р民族Р高考时间Р高考分数Р被录取的等次Р被录取的学校名称Р被录取的专业Р综合办公室审核意见Р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盖章)Р 时间: 年月日Р分管厂领导审批意见Р签字:Р 时间: 年月日Р附件Р录取通知书复印件Р注:被录取的等次按“一本”、“二本”或“三本”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