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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中心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Р5、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Р6、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Р7、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Р8、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食品使用完毕后整理归档妥善保管。Р学生营养餐发放管理制度Р一、发放对象:Р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Р二、发放时间:Р    “营养餐”上完上午第一节课时间发放。Р三、发放场所:本班教室。Р四、发放要求:Р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Р      2、上午第二节课的老师领取食品并组织学生发放。Р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Р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Р五、帐目管理:Р      1、每天行政值周人员签字确认,每天带班老师、学生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Р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Р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Р      4、“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Р      5、“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总务处,存档备查Р龙市小学营养加餐应急预案流程Р食品入校前行政值周人员检测有问题,食品禁入校园并立即报告教育局。Р食品入班前教师检测有问题,禁止发放给学生,立即报告学校行政值周人员,校园广播通知所有已发班级停止使用食品,未发班级停止发放食品,行政值周人员上报校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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