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Р 十四、设备试运转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Р 十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条件: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X-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2、档案齐备。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Р 十六、质量评定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发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单位核准。Р 十七、持证上岗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Z-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操作。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Р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Р 十九、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没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Р 二十、计量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Р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