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文书处理催办检查制度。文书部门对分送处理的文件,要及时进行催办检查。紧急公事,随到随办。一般公文,分送处理时间一般以三个工作日为限。在文件送出五个工作日后,未见处理结果的,即应问明情况,催促办理。对重要文件拖延积压的,要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承办人员对催办的情况要作出记录。Р第七章公文管理第二十三条公文办理完毕,应根据《档案法》和医院有关规定,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公文由院办公室或部门文书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Р第二十四条公文立卷,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以便保XZ—013:医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管和利用。电报传真随同文件一起立卷。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立卷,其他部门保存复印件。Р第二十五条案卷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移交档案室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Р第二十六条没有归档价值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并由两人监销,确保不丢失、不漏销。Р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规定移交、清退。Р第二十八条公文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Р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上页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