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9.9万人;白河街道(II)居住用地175.14公顷,规划居住人口7.5万人;溧河街道(III)居住用地241.09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0.1万人;高新区街道(IV)居住用地395.52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6.0万人;新能源街道(V)居住用地120.5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5.0万人;南站街道(VI)居住用地37.9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5万人。Р第二十三条 社区化居住模式Р运用社区理论和原则,结合道路交通网络,按基本社区和基层社区二级进行组织,并对居住用地进行适当划分,共形成13个基本社区。Р基本社区用地一般为70~120公顷,居住人口3~4万人。基层社区用地一般为20~40公顷,居住人口7000~15000人左右,Р第二十四条 社区配套设施Р1.社区中心Р基本社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包括公益性、社会保障性和便民性三类。每个基本社区中心配套公共设施用地约3~5公顷,另配置1~3公顷公共绿地。Р2.社区教育设施Р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数分别按其所占服务人口的比例测算,普高为34人/千人,初中36人/千人,小学70人/千人,幼儿园36人/千人,每班学生数分别为45人、45人、40人和25人。Р规划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配置:1个街道配置1所高中或职业中学;1个基本社区配置1所初中和1~2所小学;1个基层社区配置1所幼儿园。Р九年一贯制学校按小学70人/千人,初中36人/千人,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规模宜为4轨36班或6轨54班,服务半径宜控制在500~1000米。Р第五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Р第二十五条 公共设施规划目标Р合理组织公共设施的布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完善公建服务体系,为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优良的服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64.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45%,人均15.29平方米。Р第二十六条 公共设施中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