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属违反教学规定的,由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在本部门内给予点名批评,在“教师业务考评指标体系中”扣除相应的得分(违规一次扣1分)。Р5.属违反教学纪律的,由教学处提出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在“教师业务考评指标体系中”扣除相应的得分(2分)。视情况程度在当月结构工资中扣发50 -300元。Р6.属教学事故的,由学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视造成影响严重程度扣发责任者当月结构工资的350-500元,课上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扣发1000元并承担相关责任。并扣除“教师业务考评指标体系”中相应得分(一次扣4分),且在量化考核中下降一级。Р7.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上述规定外,将严肃处理。另外扣发本学期工作成绩奖,取消各项评先资格。Р8.一学年中累计发生三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扣发责任者全年工作成绩奖,停职待岗。Р9.对教学事故隐瞒不报的事故责任者或部门,经查实后,按照上述处理原则,给予严肃处理。Р10.本规定是“教师业务考评指标体系”的重要补充,由主管校长和教学处负责解释。Р2006年12月Р【附件】1Р违反教学秩序规范报告登记表Р年月日Р基本情况Р责任者Р所属部门Р事故性质界定Р发生时间Р所在班级Р□违规□违纪□事故Р过程Р简述Р处理意见Р专Р业Р部Р(注明情况是否属实,提出明确参照条款以及处理建议)Р系主任签字: 年月日Р教Р学Р处Р根据《违反教学秩序规范的界定及处理意见》,该情况属于为。为了严肃教学纪律,根据实际情况核实,经过研究决定处理如下:Р扣除结构工资元;扣除量化考评师德得分分;计入业务档案。Р主任签字: 年月日Р主Р管Р校Р长Р(请指示: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是否执行)Р校长签字: 年月日Р责任人Р意见Р签字: 年月日Р备注Р1.责任者对事故认定和处理意见可在一周内向学校校务委员会提出申诉。Р2.对事故处罚可依据个人结构工资情况在三个月内执行,也可分月部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