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或者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者责任而使对方蒙受的或者因此针对其提起的任何形式的债务、损失、支出、索赔、诉讼或者要求,该方应当向对方作出补偿,此项补偿不受本协议提前终止的影响。十一、不放弃权利第二十七条如果一方未行使或者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防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十二、全部共识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及其附录、附件和补充协议共同构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甲乙双方之间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就该保险经纪合作事项进行的所有磋商、谈判以及达成的协议。十三、争议处理第二十九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果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三十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十四、反洗钱第三十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反洗钱制度。其中,乙方在展业中应当履行如下反洗钱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