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一次分别扣3分;Р (十)在火场战斗和抢险救援中执行指挥员命令不坚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正、副班长一次分别扣10分;Р (十一)在组织本班人员的技、体能训练中,忽视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的,正、副班长一次分别扣20分。Р Р第五章民主评议Р 第三十九条中队每月对合同制消防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按照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称职不得分、不称职扣5分。中队每月将民主评议得分加入当月总分。Р Р第六章量化考评实施的权限及方法Р 第四十条对合同制消防员的量化考评,由各中队负责实施,发现不良行为应当场指出,责令其改正。应当给予加、扣分的,做好记录,在每周召开的队务会上经中队主持工作的干部审定加、扣分分值。Р 第四十一条对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量化加、扣分制,各中队采取每月、年终两级评比方式,从每月的激励奖金总数中拿出80%用于月评比,剩余的20%用于年终评比。全年的激励奖金全部发给合同制消防员。Р 第四+二条月评比:按照百分制,各中队根据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上级检查等情况进行加、扣分;日常工作主要由各中队值班班长根据合同制消防员的表现进行加、扣分,每周报中队干部审查,中队每月底进行一次汇总,根据得分和民主评议情况排出名次,按名次发放等级激励奖金,并将加、扣分情况、名次、奖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公示,然后上报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备案。Р 第四十三条年终评比:根据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得分总数排出名次,分发年终档次激励奖金,被评为前三名的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的可参加最佳消防员的评选活动,被评为最佳消防员的可推荐入党,学驾驶、微机等技术。Р Р第七章附则Р 第四十四条月评比以每月最后一天为准,年终评比以每年12月31日为准。Р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负责解释。Р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