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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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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条例〉实施办法》(昭发〔2014〕8号)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驻地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驻地间交通费以及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第三十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市级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昭通市市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昭财行〔2009〕88号)同时废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昭通市市级机关赴省外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省份住宿费标准伙食补助费厅局级人员(市级人员)其他人员标准北京500350100天津450320100河北450310100山西480310100内蒙古460320100辽宁480330100 大连490340100吉林450310100黑龙江450310100上海500350100江苏490340100浙江490340100 宁波450330100安徽460310100福建480330100 厦门490340100江西470320100山东480330100 青岛490340100河南480330100湖北480320100湖南450330100广东490340100 深圳500350100广西470330100海南500350100重庆480330100四川470320100贵州470320100云南480330100西藏500350120陕西460320100甘肃470330100青海500350120宁夏470330100新疆4803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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