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我们坚持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我们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我们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我们切实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我们加强了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努力达到了时效期内结案率100%,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裁决率控制在40%以内,合格案件率100%,优秀案件率在95%以上。Р“秉公执法,廉洁办案”是老百姓对我们的最高褒奖。Р我们坚持了“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各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使其预防纠纷及时强调解。我们立足本县实际,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目前我县已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50多个,调解员近300人,22个镇也正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对这些调解人员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Р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作为一名劳动人事仲裁员,就是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成为公平的天使,正义的卫士,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神。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重头越。让我们这些劳动人事仲裁人响应时代的号召,为了美好的明天,为了光荣的未来,前进!我的调解仲裁梦,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