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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外包监督管理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97KB

文档介绍
运行时有无异响,振动和漏油。Р——梯级或踏板支架,表面有无破损、固定是否良好,运行时有无过大的横向摆动。Р——梯级或踏板之间的间隙是否在6mm以内,啮合是否正常,有无磨擦、碰撞、异响。Р——扶手带有无挂伤、破损。Р——扶手带的松紧与梯级是否同步。Р——各安全保护开关是否有效。Р——梳齿板的梳齿是否断裂2个以上。Р4.1.3 对于电(扶)梯巡检情况,应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扶)梯及机房巡检记录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工程部存档,保存期为2年。Р4.1.3 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设备维修工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予以解决,并作好《电(扶)梯故障处理记录表》。Р4.2 维保监督检查Р4.2.1 设备维修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维保公司周、月、季、年度保养工作内容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的《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留存,每季整理成册后交工程部存档,长期保存。Р4.2.2 设备维修工与维保公司衔接具体的保养工作时间,保养工作时间不能影响本物业的经营和服务。Р4.2.3 若电(扶)梯发生故障,设备维修工必须及时通知维保公司到场处理,同时在电梯厅门处悬挂“电梯停用、正在检修”的标识牌,并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作好客户解释工作。电(扶)梯故障处理完后,设备维修工将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在《电(扶)故障处理记录表》中。Р4.2.4 设备维修工在巡检过程中不认真检查或漏检,造成电(扶)运行不良或缩短电(扶)梯使用寿命,应承担连带责任,并作为设备维修工绩效考核的依据。Р4.2.5 每季度由工程部经理根据《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电(扶)梯及机房巡检记录表》、《电(扶)故障处理记录表》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评价维保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凭此评价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Р5.0 相关支持文件Р6.0 记录Р《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Р《电梯及机房巡检记录表》Р《电梯故障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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