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港口的安全生产秩序。Р2、在保障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港口水深条件优越的实际情况,用尽可能少的航标,简单明了地标示安全、可靠、经济、便捷的航道。Р助航标志平面布设Р根据东营港3万吨级航道和在建5万吨液体化工码头的实际情况需增设目视航标19座,音响航标1座,无线电航标1座。Р无线电助航设施Р鉴于天津海事局2007年已在东营港北港区海洋应急中心附近,建设了AIS基站,同时天津海事局天津航标处的北塘RBN-DGPSР台站的差分定位信号可以有效地覆盖东营港及其附近海域,因此有关无线电航标的建设尽可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不必再重复建设。Р陆域固定航标配布Р陆域固定航标涉及本案的主要是港口灯塔和新建突堤码头的灯桩以及雾号。Р1、灯塔Р建设必要性:东营港地处渤海西滨,港口沿岸及其附近地势低洼平坦、港口周边入海河流甚多,近岸广袤的溼地均为河流冲积形成的盐碱滩地,陆域无高大的自然物标、人为建筑,海域也没有岛屿可供往来船舶参照利用,因此建设一座灯塔很有必要。而且该地区年均雾日较多,在视线不良时也需有一较高大的目视标志以指示港口位置,便宜来往船只顺利搜寻港口、锚地和航道入口。另外作为港口初见标识,港口的象征,也需要建设一处有一定规模的标志性建筑。Р灯塔位置:灯塔位置最理想的选择是独立设置,周边的建筑物越少,背景灯光越暗越好,这样有利于灯塔助航功能的充分发挥,也方便建成后灯塔的管理与维护。如前所述东营港及其附近没有可利用的有利地形,水中建设虽然选址方便自由度很大,但建设费用高投资大施工困难,日后的管理维护也很困难。因此东营港灯塔建设选址只能在现有突堤码头的端部择其较有利位置。原灯塔位置选在3万吨码头生产调度室楼房顶部并且与雾号一起建设,但该位置明显有以下缺点:Р(1)雾号工作的巨大声响严重干扰影响办公环境;Р(2)不便于航标管理工作开展,不方便日常的维护保养,不便于港口导助航设施实施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