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建设用地供应河东旧城区改造安置住房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列,实行应保尽保。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全区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河东旧城区改造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的模式,也可采取与商品房统一建设、由村民自主选房的模式。采取集中建设模式的,应根据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安置用地位置和面积,位置应选择在易拆迁的范围内,便于安置住房尽早开工建设。采取与商品房统一建设、由村民自主选房模式的,不再另外安排回迁用地。(四)确保设施配建移交按规划范围和规划条件确定的拆迁范围及公共用地、公益设施等应确保按标准实施到位并移交。1、规划条件和规划方案中所确定拆迁改造范围由开发企业负责拆迁安置补偿到位,无偿提供应提供的道路、绿地等公共用地,学校、社区医疗、消防站点等公共设施用地拆除完成后移交政府,规划方案不得缺项。2、规划条件中所确定的社区用房,必须无偿提供给河东街道办事处,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菜市场、垃圾转运站等其他公共设施交由区直相关部门接收管理。3、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经批准的规划条件建设配建设施,幼儿园、菜市场、社区物业用房、垃圾转运站、中水回用等小区配建设施,应由各主管部门参加项目的施工图审查、验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以上内容必须在合作开发协议中予以注明。4、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开发企业无偿提供,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由开发企业和政府按比例分担;开发企业缴纳建设学校资金标准,由物价部门商住建、城乡规划、教育部门核定后,报区政府批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收取,教育部门按照规划条件组织施工建设。七、保障措施(一)宣传引导,舆论造势。开展河东旧城区改造工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主城区扩容提质、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举措,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