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习业务指导Р(1)指导老师配备原则Р实习开始前一周每名学生配备一名专业教师或年级辅导员作为实习指导教师。Р(2)指导教师的职责Р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均应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积极关心毕业实习学生的生活和工作,与学生常沟通、常交流,关心他们的业务锻炼,能力培养。定期检查实习进度,反馈实习意见,帮助解决学生实习中存在的实际问题。Р在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以采用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通讯联系、实地走访实习单位等方式。实习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生劳动纪律的遵守情况;实习生工作的主动性;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论文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等。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的检查应当有书面记录;评定实习成绩时应充分考虑检查结果。Р五、实习组织领导Р 学院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加强对实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实习过程各环节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组成人员为学院相关领导班子、实习就业处老师以及本专业的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Р六、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Р学生实习成绩应综合体现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成效。实习成绩由实习纪律、实习态度、业务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等项目构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应参考实习单位对该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学生上交的实习笔记、实习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检查情况来确定。最终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对集中实习的同学,其实习成绩可按下列方法评定:Р(1)实习单位评定(包括劳动纪律、实习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服从意识等等):占总分的40%。Р(2)学生上交的实习日记(实习日记作为考核成绩内容之一):占总分的20%。Р(3)实习报告:占总分的40%。Р(4)关于不参加实习或实习不及格的处理:不参加实习者及实习不及格者,均需随下一年级补实习环节。Р(5)实习成绩等级Р优秀:90-100分Р良好:80-89分Р中等:70-79分Р及格:60-6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