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负责人条件Р (1)本校或合作办学单位教师(聘用两年以上外单位教师),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Р (2)具有立项建设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或工作经历,且担任过该课程的主讲教师。Р (3)具有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组织实施者的能力。Р (4)具有及时更新和应用课程资源的能力。Р 2、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建设小组成员熟悉多媒体网络课件制作,已有多媒体课件或学校精品课程者优先考虑网络课程立项建设。Р 3、每位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主持一门网络课程。Р 四、项目管理Р 1、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是网络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出资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资助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的计划实施和完成情况,审批有关事项。Р 2、网络课程建设资助经费按项目一次审定,单独建帐,任何单位不得提成或挪用。经费分三次拨款,即:立项公布后拨付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20%。Р 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Р (1)调研差旅费;Р (2)文献资料购置、复印费等;Р (3)项目成果(论文)版面费;Р (4)参加相关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Р 3、对建设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有权予以撤消或中止。Р 4、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束后,详细写出总结报告,提供包括文字(教材、教学辅导用书等)、音频视频(数字教学资源等)等多种媒体形式的教学材料(教学包1份)。由(成Р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并将相关材料交(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使用。Р 5、继续教育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起止年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Р 6、项目资助金额以2000元为基数,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0元。出版教材可另外向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申请资助。Р 本办法从行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