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外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项目;Р(七)大额资金业务;Р(八)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Р(九)其他重大经营事项。Р第十二条监事长可授权监事会办公室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第十、十一条所列事项的监督、检查、评估。Р第十三条监事会办公室成员或内部审计部门对监事长授权的事项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Р第四章工作记录Р第十四条监事会办公室制订《监事会日常工作记录制度》(以下简称《工作记录》),并报请监事长批准执行。Р第十五条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记录》,记录监事会闭会期间的工作事件和工作通话,监事长签署的文件、意见、风险提示以及董事会、董事、经营管理层提交的文件、资料,作为工作记录的附件,由监事会办公室存档。Р第十六条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Р(一)工作主题;Р(二)处理流程;Р(三)处理结果;Р(四)附件资料;Р(五)工作涉及各当事人的意见。Р第十七条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记录》,编写监事会闭会期间工作报告,由监事长或监事长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在监事会会议上汇报。Р第五章附则Р第十八条本工作规程自监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Р第十九条本工作规程由监事会负责解释。Р附件:监事会日常工作流程Р监事会日常工作流程Р工作环节Р工作目标Р责任人Р工作规则Р收集资料Р审核评估Р整改通知、风险提示Р检查、监督、指导Р工作记录Р汇报工作Р保证监事会监督执行履行Р合规性、风险性审核评估Р促使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范经营风险。Р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Р保证日常管理工作符合程序Р履行工作职责。Р监事长Р监事长Р监事长Р监事会办公室主任Р监事会办公室主任Р监事长Р根据本工作规程第六至十一条规定收集资料、数据。Р根据本规程第十、十一、十二条审核评估。Р根据本规程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制作相关文件。Р依据本规程第十二条规定。Р据本规程第四章记录。Р根据本规程第十七条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