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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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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需要我帮助?Р(五)执法用语、一般组合为:称呼+请+说明理由+要求+谢谢(再见)。如:同志,请协助(配合)我们工作,您违反了……(指出其违章事实,说明理由),提出要求(处理意见),最后是谢谢配合。Р(六)结束用语。如:谢谢您的协助,谢谢您的理解、支持,您慢走,再见。Р第八章监督实施Р第四十三条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本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督察大队依据本实施细则对全市城管队伍进行督察。Р第四十四条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本实施细则纳入本单位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学习和训练,提高遵守城管行为规范的自觉性,要各自建立纠察专班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遵守行为规范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作出评价。Р第四十五条对违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按照标准进行扣分,具体分值详见《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Р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6分时,同时适用以下处理规定:Р1、将责成所在单位组织训诫谈话,并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Р2、不得参与当年度先进个人评选;Р3、年度考核中确定为“基本称职”。Р(二)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时,同时适用以下处理规定:Р 1、协管员予以辞退;Р 2、执法人员:在全市城管系统通报批评;Р 不得参与当年度先进个人评选;Р 责令参加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的离岗培训,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Р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执法人员、协管员,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按人事管理权限,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及违法的,依法依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Р第九章附则Р第四十七条本规范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XX市、XX县城管局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Р第四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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