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Р(十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Р(十四)国务院部委审批设立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合同、章程)备案,15个工作日内办结;Р(十五)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地方使用部分)资金计划备案,按商务部、财政部当年通知文件时限办结; Р(十六)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我省暂无此项目); Р(十七)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进口合同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Р对涉及我省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服务,专人负责,跟踪服务。Р四、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Р认真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处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认真纠正商务行业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机关公务员行政不作为和发生过错的,将严肃行政纪律,严格按照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Р监督投诉电话:0351—4076128 4084240 4083710Р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Р山西省商务厅A B角工作制度Р Р第一条为加强我厅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效率,优化办事程序,避免发生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Р第二条 AB角工作制指处室在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服务事项,岗位第一责任人因事不在位时,由本处室相应工作人员代行承办的一种工作制度。Р第三条各有关联处室都要建立A B 角工作制,一项审批业务原则上要确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明确A角(主办人)和B角(协办人)。Р第四条 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角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资料交给A角。Р第五条 A角责任人离岗前,应主动向B角责任人做好工作衔接。因事先末衔接工作,造成工作缺位,由A角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