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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式车厢体加工合作协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1)由乙方厢体加工的厢式车已超过甲方规定的“三包”期限,甲方判断是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乙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Р(2)对因乙方生产的厢式车货厢及厢体加工原因造成:市场故障率超标,在市场中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等质量问题,给甲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乙方应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响应的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厢体加工厂)或终止厢体加工厂协议。Р三、售后服务Р1.经厢体加工厂加工的厢式车货厢的保修服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保修范围规定应以甲方同期车辆的服务政策为准,若高于甲方服务政策,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Р2.乙方进行厢体加工的厢式车厢体在市场上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当月故障率大于3%)或因厢体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投诉时,由乙方直接或由甲方协调乙方进行现场处理,乙方需承担自身现场处理费用外。Р四、车辆委托接收及运送Р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所发放二类底盘及需加工车辆由物流公司直接发往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按商品车验收标准进行相关车辆验收,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上盖章确认车辆收到状态,厢体加工期间出现的全部问题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Р2、相关车辆加工完毕原则上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物流运输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Р五、其他Р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到期,两方无异议,协议自行延续,有异议则另行签订协议。Р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Р3.本协议附件应包括:Р(1)轻卡厢式车技术要求Р(2)轻卡厢式车货箱检验指导手册Р4.本协议执行中,如有异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甲方: 经销商(盖章)Р代表人: 年月日Р Р乙方: 单位(盖章)Р Р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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