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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对生产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奖惩办法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学的态度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Р第八条凡未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各分包单位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Р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Р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Р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Р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Р第四章奖惩办法Р第九条施工中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抓两头、带中间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具体办法如下:Р奖励:Р顾全大局,能如期完成工程进度的分包单位。(每五天进行一次检查)对进度计划完成好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Р工程完工后对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评比比列按25%,对评比出先进单位,每单位奖励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Р处罚:Р对不顾全大局没按时完成施工进度的分包单位(每五天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罚款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Р项目经理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对没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单位一次给予警告,两次给予黄牌警告(1000元)三次未完成季度计划的将给予分包单位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最高人民币20000元的罚款,直至要求撤换项目经理。Р评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旦评比成立即为评比有效。Р第十条为促进度、保质量,要求各分包单位要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大干50天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任务的实现。Р第五章附则Р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铁三局苏州轨道交通四号线IV-TS-03标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修订。Р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铁三局苏州轨道交通四号线IV-TS-03标项目经理部盖章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执行。Р Р Р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Р 二0一三年八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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