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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手册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73 |  大小:411KB

文档介绍
0分钟。复诊咨询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心理治疗每次一般不少于40分钟。Р(二)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告知程序。Р(三)咨询门诊记录的书写应客观、准确、完整,字迹清楚;记录以原话为主,避免专业术语。Р(四)疾病诊断原则上按ICD诊断系统进行,也可使用过渡性诊断或“印象”(××状态、×××发作,××问题),必要时进行诊断复核。Р(五)若明确诊断为重性精神病(发病期)的患者,应建议监护人送其到精神疾病专科门诊诊治,亦可建议住院治疗。Р(六)非精神卫生专业的执业医师不得诊治重性精神疾病。Р(七)初诊时为代询者,因无法与本人接触,故不应给予诊断及药物治疗,可对所提供的情况作客观的解答。Р(八)初诊咨客需药物治疗的,应作相应的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拒绝者应加以说明。Р(九)确诊断者,视病情需要可出具病休证明,初诊患者每次不超过一周,复诊病情迁延的患者每次不超过一月。代询者不予出具病休证明。Р四、记录书写Р(一)初诊记录Р1、咨询时间: 年月日。Р2、咨询方式:自来、陪诊、代诊。应记录陪诊/代诊者姓名及关系。Р3、咨询原因:概括求询的主要问题和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20个字。Р4、咨询内容:诱发因素与时间,主要问题或表现形式,以往诊疗过程。Р5、既往史:急、慢性疾病史,外伤、手术、药物过敏史。Р6、生活史:成长发育情况,学习工作情况,重要生活事件及家庭背景,婚恋史、月经生育史(女性),性格爱好。Р7、家族史:精神疾病史。Р8、体格检查:药物治疗者应进行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Р9、目前精神状态:意识、接触、交流情况、情感反应,有无求助愿望,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突出的问题,以记录原话为主。)Р10、心理测试:必要的心理测试结果。Р11、诊断(印象):根据本节第五条要求作出诊断(印象)。Р12、处理意见:Р(1)疏导、解释。Р(2)记录所用药物的名称、规格及用法。Р(3)其他治疗:心理治疗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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