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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党内帮扶关怀激励制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部组织集中组织一次捐助活动,捐助名单和捐助款由各支部在7月底前交基金专户。Р第八条帮扶基金的使用。对于生活困难的党员,视生活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慰问的形式发放。对大病、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党员,给予一次性一定的资金救助。困难党员子女上考上大学,一本的一次性补助1500元,普通高校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考上研究生Р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Р第九条帮扶基金的申请、审核。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申报表,并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帮扶基金的拨付和发放。Р第十条  帮扶基金的开支实行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签的使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不能用于任何商业性、收益性、风险性投资。帮扶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每年向党员群众通报一次帮扶基金收支使用情况。Р第十一条各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办宣传栏、政策咨询、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宣传党在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自强自立、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Р第十二条定期谈心。每年7月作为“谈心月”,各支部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保证三年至少同每名党员谈心1次。根据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生产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积极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增强党性,树立自信心,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发挥先进性作用意识。Р第十三条定期走访慰问。各支部要坚持在元旦、春节、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进行走访慰问。坚持在党员患病住院、生产生活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灾害等情况时,随时走访慰问。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让广大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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