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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 - 2017)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早期商品房、“售后房”、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以及混合型住宅等小区老旧电梯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修订《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制订《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和标准,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安全评估、修理改造更新的长效机制。3.加快住宅小区老旧消防设施改造更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改造、更新住宅小区老旧消防设施,整治住宅建筑消防通道堵塞、楼道堆物、消防设施缺损等问题。修订完善住宅小区消防地方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新建住宅消防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4.加快二次供水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新建和存量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产权逐步移交供水企业,并由供水企业切实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养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确保供水水质得到持续保障。供水企业接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后,供水企业承担的管养经费列入供水成本,并纳入供水企业成本规制、成本监审范围,通过价格机制逐步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服务支出及水泵运行电费仍按原渠道由业主承担。在水价调整到位前,研究过渡阶段的解决措施。2015-2017年,每年完成2000万平方米左右的老旧住宅二次供水改造。5.加快住宅小区积水点改造。针对本市住宅小区暴雨积水问题,区分类别,加以改造。对由于住宅小区外围区域地势较高引起的倒灌,由水务管理部门结合《上海市易积水区域改造方案》的制订,分步实施市政排水管道等设施的改造。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排水管道等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由区县、街镇牵头督促,业委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实施改造,区县政府予以适当支持。对汛期的应急排水需求,由水务(防汛)部门牵头,会同消防、房管等部门,配合住宅小区,及时抢险处置。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600多个住宅小区积水点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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