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相对人带来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其次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舆论监督成为揭露、抨击、治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重要监督形式。再次就是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考核是队伍管理的“法宝”和关键,要认真实施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职责;要做到分工明确,确保每个队员有事干,人人肩上有担子。同时要严格实施考核,与队员的经济利益挂钩,认真兑现奖惩。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队员进行教育、批评、警告;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的要依法予以刑处。Р以上几个预防渎职犯罪的对策并不是互相独立,相反,几种对策应该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应该同时进行,而放松其中任何一项工作,都有可能使预防工作出现瓶颈,使渎职犯罪的预防工作走入“死胡同”,在实际工作中,有机统一的做法尤为重要。以消除由于城管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净化有可能滋生渎职犯罪的土壤。Р“有所为”才能有所“位”,“有所为”才能有所“威”。若听任“不作为”或肆意“乱作为”,则必定会贻害城管大业,影响城管队伍建设,滋生严重的渎职犯罪,损害政府形象。Р风潮涌动,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构建和谐城管,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创业环境、发展环境,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是目前乃至未来我县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长鸣,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锐意改革,努力探索构建和谐城管作为城管的新路子,全力开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Р今天我就讲这些,由于水平有限,讲的不妥甚至不对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再次感谢城管的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这次与同志们学习交流的机会,同时也祝在座的各位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谢谢!Р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程远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Р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