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Р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Р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Р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Р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Р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Р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Р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Р 2、总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Р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具体如下:Р (一)、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账目清查并签字。Р (二)、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有原始凭据或经办人的印件,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费(含罚款或公物赔金)不入账作挪用处理(除给予纪律处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罚金额的25%)Р (三)、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Р (四)、行政经费不准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但借支时间不得超一个月,否则按2%计算月息。Р (五)、学习辅导资料必须由学校统一征订,即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确定资料,教研处、勤办谈价,分管教学和后勤的校长审批,最后校长签字付款。若有个人私自征订,学校拒付资料款。Р (六)、出公差的费用按有关文件报销,若有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款项,由当事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