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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政府规章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5 |  大小:217KB

文档介绍
在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正确地运用。为切实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有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正确贯彻执行,把乡党政班子建设成“团结、民主、廉洁、高效、求实、开拓”的领导核心,根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中排乡实际,制定本规定。Р第一条乡党委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乡党代会的决议,负责处理经常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Р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贯彻落实乡党代会的决议、决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乡属各党政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指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推广交流。Р2.组织召开党委会和党代会,并向党代会报告工作;领导、组织、协调乡人大、乡政府、乡纪委的重大会议、重要工作及相互间的关系。Р3.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和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对全乡工作实施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重大决策的领导。Р4.负责抓好全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经济工作,讨论和决定组织、宣传、人事、统战、群团组织工作和财政决算、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上级规定应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Р5.对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Р6.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研究决定各党支部和各站所、部门提请的重大问题并向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和其他重要文件。Р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干部培养、教育规划,做好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工作。Р第二条乡党委在履行上述职责,决定和处理重大问题时,必须遵行以下原则:Р1.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Р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自觉维护党委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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