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村支书、主任、基层站所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大会上进行诺廉。通过县电视台、政务公开等宣传媒体进行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Р 2、述廉对照诺廉内容,各乡(镇)党委书记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撰写个人述廉报告,经召开班子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县委、县纪委备案,分别在6月和12月分两次向县委述廉。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各村支书、主任、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大会上进行述廉。述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基层干部群众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必须材料。Р 3、评廉年终述廉活动结束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评廉。评廉采取召开民主测评会、填写测评票、查阅资料、个别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各村支书、主任、基层站所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对乡(镇)党委书记本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测评票由县纪委进行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Р 4、考廉根据诺廉、述廉和民主测评得分等情况进行考廉,评定出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考廉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奖励惩处、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Р Р Р Р 审计制度Р 一、每年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离任两次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审计由乡财经办协调县审计局、财政局组织实施,离任审计由县委、政府安排县审计局组织实施。Р 二、被审计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认真接受审计人员有关的询问,并作出如实的答复,不准拒绝回答。Р 三、在审计期间,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借口脱离岗位,要在职在岗,积极接受审计人员的审计。Р 四、审计人员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如实反映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Р 五、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准接受影响如实审计的各种名誉的宴请、礼品和馈赠。Р 六、审计结果要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移交县纪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Р Р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