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或等于5万元)处置应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市、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或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评估;对于较小额度的资产、资源(评估价小于5万元)的处置,可通过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Р根据当前我镇资源处置平均价格,确定各村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按不低于100-200元/亩·年的价格进行租赁处置。Р具体程序:1、各村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交资产资源处置申请书;2、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准予立项后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各村将评估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验证;4、评估结果和验证意见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经镇主管和分管领导签批后确认。Р五、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承包、租赁给最高应价者。资产、资源的处置必须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集体定标、公开招标、竞价夺标、现金兑标、合同束标的程序进行。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镇内的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交易代理事宜,镇纪委负责监督管理。Р固定资产核销程序:1、村“两委”商议固定资产核销明细;2、各村将固定资产核销明细提交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会议讨论通过;3、各村提交资产资源处置申请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含资产资源处置方案、村“两委”班子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审批;4、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核销的固定资产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5、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调帐,各村根据处置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变更和注销。Р五、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监督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民主理财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定期检查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定期公布村级财务和资产、资源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