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事业单位大宗物品管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增加物品采购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政府采购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最后建立一套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Р 第四、加强货币资产管理。规范银行账户,加强票据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银行开户和收支事宜,不出借出租账户,不公款私存。票据由会计人员负责购买、保管,不使用不合规票据,收据不跨年,剩余部分盖章作废。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遵守现金使用范围;不挪用及白条抵库,不保留账外现金;高度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把往来款项的清查登记与改进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决策负责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透明开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部门、单位领导依法理财的意识,增强责任心,民主理财。Р 第五、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机构。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各单位财务管理主管领导也应参加,通过培训增强财务管理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强化经济效益观念,在资金运营上讲究投入产出比,利用有限的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财务人员后期教育,利用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适应单位发展的要求。Р 第六、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单位应规范财务管理核算,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控制,细化责任。不相容职务分开,保证资金安全;定期核对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健全内部财务制约机制,实行分级授权制,规范大额资金的流向。国库集中支付将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集中起来,便于财务处对下属各部门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控制预算的实施,保障单位整体预算目标的实现,杜绝预算部门私设“小金库”,截留预算外资金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