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嘻笑、不得嘲弄。Р(二)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交流。Р(三)不得将患者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Р(四)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Р(五)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Р(六)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Р(七)男性工作人员在对女性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Р(八)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在不影响医院工作和秩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不得用任何方式议论、嘲笑、歧视和干涉。Р五、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具体措施:Р1.设立专人窗口和人员发放,患者须凭自己的病历和有关单据才能取到报告,如患者病情不允许可先签署授权委托书后,由授权委托人代领。影像科、检验科不能把患者做的检测报告单随意挂在科室门前的指定场所,让患者和家属自己去查找和领取。Р2.为患者做诊疗查体、行导尿术,灌肠,会阴冲洗等处置,以及超声、心电等辅助检查时可以通过诸如进行屏风遮挡,床位间进行活动帘隔离、严格就诊区与候诊区划分等措施来保护病人的隐私权。Р3.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物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为诊疗或学术报道需要,需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拍摄、报道。Р4.医务人员未经县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病人史公开。Р5、住院病室要做到男女分开Р6、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隐私。Р7、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与患者相同性别的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Р8.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不得违反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