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保障号码:按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华侨人员的社会保障号码,按有关规定填写。Р四、出生年月:按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的《招工(干)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Р五、申请退休年月:按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填写。经批准延期退休的,按到达批准延期退休的时间填写。Р六、退休类别:按“正常、特殊工种、病残”分类填写。Р七、岗位或工种:按“干部、工人、其他”分类填写。从事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按工种名称填写。Р八、专业技术职称:按退休时的最高职称类别填写。Р九、工人技术等级:按退休时的最高技术等级填写。Р十、参加工作年月:按参保职工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填写。参加工作后有中断的,按国家规定填写。Р十一、参保年月:按参保职工单位或个人首次缴费的起始时间填写。Р十二、建立个人账户年月:按参保职工实际建立个人账户(含补建)的时间填写。Р十三、累计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填写。Р十四、从事特殊工种类别:按“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填写。年限:按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年限填写。Р十五、列为特殊工种的文号:按国家部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文号填写。Р十六、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等级、文件号:按本人最后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等级及文件号填写。Р十七、女干部或女职工从事生产或管理岗位连续起止时间:按女干部或女职工本人最后实际从事生产或管理岗位的起止时间填写。Р十八、经批准延期退休的起止时间:按上级批准其延期退休的起止时间填写。Р十九、工作简历:从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或参加工作时间填写。Р二十、退休后居住地址:按退休后的家庭通讯地址填写。Р二十一、邮政编码:按家庭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填写。Р二十二、联系电话:按本人的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