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职工培训计划、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Р2、审议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资金运用和利润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Р3、审议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的重大事项;Р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Р第六章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Р第十四条本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期5年,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Р第十五条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是:Р1、依法法律和国家的规定,拟定并申报企业的各项计划;Р2、决定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Р3、按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Р4、拟定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定;Р5、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Р6、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Р7、加强对职工思想、文化、业务教育,依法奖惩职工干部。Р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Р第十六条本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健全财会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并制定相应的财会制度。Р第十七条企业会计人员的任免、变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Р第十八条本企业年终决算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进行利润分配。Р第八章终止程序及其它事项Р第十九条本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而终止:Р(一)依法被撤销;Р(二)解散;Р(三)依法宣告破产;Р(四)其他原因。Р第二十条本企业依法终止时,由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并按下列程序清偿:Р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Р2、所欠税款;Р3、其他债务;Р4、剩余财产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理。Р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企业盖章后生效,修改章程应由经理提出修改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Р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