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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力节能玻璃制造有限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107KB

文档介绍
能再利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当月完工产品成本。Р第六章人工工资的核算Р 第二十二条人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津贴、补贴、奖金等。Р第二十三条生产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品管部、设备部)工资计入制造费用,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产品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Р (一)采用定额工时制的,根据工时定额分配计入生产成本。Р 产品直接人工费=∑工时定额(工序)*产品数量Р (二)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根据人工工时分配计入产品成本,Р第七章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Р 第二十四条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按产品直接人工费进行分配,分别记入各种产品生产成本中。Р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Р 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产品直接人工费总和)× 100% Р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分配率Р第二十五条生产部门及其生产车间消耗的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动力电,根据电费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产品共同耗用的动力电,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Р(一)定额工时制下Р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定额工时总和)× 100% Р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定额工时×动力电分配率Р (二)计件工资制下Р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总额)× 100% Р 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动力电分配率Р(三)直接法计算当月生产线各道工序的单位能耗量,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按该产品经过的各工序单位能耗额之和计算。Р 第八章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Р第二十六条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工产品存在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产品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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