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努力调节适应。Р(五)其它约束:Р处在社会中的人的任何行为或多或少的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因素的影响,诸如阶级、民族、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人事制度、法律制度、社会分工、宗教、家庭等等,都会对人们的婚姻自由选择有所限制。据有关方面的统计,目前我国农村的婚姻有40%以上是通过父母之命,媒约之言而缔结的。在这些婚姻中并没有很多的爱情基础,婚姻的双方并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是我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家庭仍然是一个基本的经济单位,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甚至有许多文盲,造成了愚味和无知。受教育水平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人们的婚姻自由。受教育水平高则人们的婚姻自主的观念就比较强,相反受教育水平低的人的婚姻自主度就相对较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则人们受外界环境的约束就越少,则婚姻自由度就高,反之,自由度就越低。白然环境中的各种因素如地理位置、气候,还有个人的主观条件等,对人们的婚姻自由必然有影响。婚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是在各种环境制约下的自由。Р婚姻的自由,使更多的家庭建立在自我选择,以爱情做起点的基础上,诊家庭幸福有了基本的保证,社会也有了稳定的基因。但婚姻的自由也产生了早婚早恋、婚后寻找情人的借口,产生了家庭易于破裂的不良因素。因此,婚姻选择的自由性是要受到各种社会必然性的限制的,是在法律、道德和人生观的框架内的自由,是相对的。在一定意议上,没有限制,没有家庭责任感,没有道德,就没有真正的婚姻自由。任何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都是虚假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才能最大限度保证人们的自由。Р婚姻的自由受到不同条件的制约。为保证婚姻自由的价值得到实现,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另外要引导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使人们的整个人生观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这样才既能实现婚姻自由的价值,又能将婚姻自由的不良因素减少,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利。写毕业论文最好的参考网站